广州烹饪协会会会长梁日东名誉权纠纷案终审判决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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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我会会长梁日东与梁志辉之间的名誉权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作出(2026)粤01民终3099号终审民事判决,依法驳回梁志辉的上诉请求,维持广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我会会长梁日东与梁志辉之间的名誉权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作出(2026)粤01民终3099号终审民事判决,依法驳回梁志辉的上诉请求,维持广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一审判决,梁志辉需在指定微信群发布经法院审核的道歉声明,并向梁日东会长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同时承担一审案件受理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全面审理后,确认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判令梁志辉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广州烹饪协会始终尊重司法裁判结果,坚决维护协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倡导行业内部理性沟通、相互尊重的良好交流秩序。我们坚信,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每一位从业者的真诚与守法。
未来,广州烹饪协会将继续秉持服务会员、促进行业发展的初心,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维护协会正常运营秩序,助力营造广州餐饮行业清朗、和谐、诚信的生态环境。让我们携手全体会员及业界同仁,共同推动广州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
广州烹饪协会
2026年3月20日
